为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尊龙凯时条例》要求,加强对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活动的指导监督,规范申报与认定管理,近日,住房和城乡尊龙凯时与中国残联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申报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的地方(以下简称“申报地方”)应符合7个条件:一是对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考评标准》,提出创建目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编制无障碍环境尊龙凯时发展规划,制定无障碍设施尊龙凯时和改造计划,在创建周期内能够达到相应要求;二是建立无障碍环境尊龙凯时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度;三是加强无障碍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并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尊龙凯时培训和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积极推进信息无障碍尊龙凯时,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六是对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社会成员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七是近2年未发生严重违背无障碍环境尊龙凯时的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未发生严重违背城乡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尊龙凯时”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尊龙凯时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管理办法》提出,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每2年开展一次评选,奇数年为申报年,偶数年为评选年。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命名有效期为5年。已获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命名的地方(不含直辖市)应于有效期满前一年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尊龙凯时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未申请复查的,称号不再保留。
复查通过的地方,继续保留其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称号;对于未通过复查且在一年内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称号。保留称号期间发生严重违背无障碍环境尊龙凯时的事件,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违背城乡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尊龙凯时”行为的,给予警告直至撤销称号。被撤销创建全国无障碍尊龙凯时示范城市(县)称号的,不得参加下一申报年度的申报与评选。